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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礼者,不能当选院士

——中国工程院副院长潘家铮谈科学道德问题
2000-01-10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薛冬 我有话说

在新千年的第一个工作日,记者就中国工程院新近公布新增选院士结果及在评选院士中坚持科学道德有关情况,对中国工程院副院长、工程院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主任潘家铮院士进行了一次专访。

在评审中发现了极少数候选人所在单位或候选人本人给院士送礼品的,尽管其学术水平并不低,但本次均未当选

潘家铮院士说,中国工程院增选院士工作已经进行了四次,每次都发现有违规行为,有的是个人,有的是其所在单位,这是不好的现象,也可以说是不正之风。我们工程院反复提醒院士坚决反对违规行为,院士们希望有个规范,比如说给院士送礼品、送鲜花、送水果,或者送著作、论文,打电话,寄信,算不算违规?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做好增选院士工作,中国工程院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于1997年制订《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中院士行为规范》,又于1998年制订了《中国工程院院士科学道德行为准则》,并经工程院主席团会议批准通过。在这两个行为规范、准则中,对上述问题解释得很具体,我们希望在院士评选中保持一方净土。

谈起增选院士中出现的违规活动,潘家铮分析说,违规活动主要有两类。第一类是给院士送钱、送贵重礼品。送钱是以咨询费、劳务费名义出现,送贵重礼品表示对院士尊重。对这类行为,我们坚决反对。第二类是到院士家串门,送点鲜花、水果,或者是送他的著作、论文来,请院士指教,还有的单位或个人给院士打电话、寄信,这类行为,我们认为不妥。即使是送著作、论文给院士也不妥,因为最能反映候选人成就的著作、论文、获奖情况的材料,已经统一送到中国工程院,参加评选的院士都能看到,所以没有必要再专送给院士个人。尤其是这行为发生在增选过程中,这时去访问院士,会对选举产生影响,时机也不妥当。上述行为,都属于不正之风。对此,我们在院士行为规范中明确规定,凡是出现这些行为的,院士都要积极举报。

关于举报这类违规行为,其实工程院在前几年就开始做了。潘家铮院士介绍说,前两届增选院士时,有一位候选人单位曾给院士带去装钱的信封,名为咨询费,这位院士将这情况公布出来,结果是该候选人虽然在第一轮得票很高,但第二轮中由于出现这个情况,导致他没能当选。事后经过调查,发现他本人并不知道这一情况,中国工程院对其所在单位提出严肃批评。

潘家铮院士说,本次增选院士,又发现两起违规情况

一起是候选人所在单位给院士送重礼,候选人本人并不知情。尽管这位候选人年轻有为并顺利通过第一轮评审,但其所在单位送礼之事被院士曝光出来,因而在第二轮评审中,其所在学部院士们一致认为,既然出现了违规行为,所以他没有资格再参加评审。

另一起是一位候选人在第一轮评审前,向其所在学部院士赠送了纪念品性质的礼物。院士们及时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因而在以后的两轮评审中,未再发生类似的情况。其所在学部在讨论中,经过反复考虑,最后还是让他通过了两轮评审。但是,当此事上报到中国工程院主席团时,主席团为此召开特别会议,经过认真、严肃、充分的讨论后认为:一、该候选人的做法违反了中国工程院所做的规定,性质属于通过个人活动以谋求对其当选的支持;二、虽然所赠纪念品价格不高,但是这种做法的目的是明确的,性质是严重的。为了维护工程院的声誉,教育当事人,提高院士的科学道德水平,应该严肃对待这一问题。讨论后,主席团成员对该候选人进行投票,结果绝大多数成员认为他不能当选院士。

潘家铮院士希望新闻界呼吁:在增选院士过程中,候选人单位及个人不要私下给院士写信、打电话、寄送材料、送礼品等,一旦进行了这类活动,都会引起院士们的反感,必将使候选人在评审中处于不利的境地

潘家铮院士希望通过本报呼吁,在今后增选院士工作中,希望不再出现以上违规行为,过去大家可能不清楚,这次要讲清楚。要让大家明白,中国工程院院士是国家设立的工程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院士一要学术造诣高,二要在科学道德方面是科技界的楷模,要有很好的学风道德。潘家铮强调说,在院士评选中,总的情况是好的,送钱、送礼是极个别现象,打电话、寄信相对来说多一些。我们希望大家今后杜绝这类行为,我们希望把增选院士工作做得更干净。

当选者必须用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自己的行为。对蓄意夸大本人作用、蓄意拔高成果水平以及利用职权侵占他人成果的,都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调查

潘家铮说,在评审中,院士们非常注意候选人的学风道德问题。比如有的候选人在《提名书》里,对他本人的学术成就和贡献估计过高。一个项目,他只是做了一部分工作,却说是他主持的,没有恰当地估计他人的作用;一个工程,因为用了他的建议,节省了几十亿,其实这个工程总共也不到几十亿;说一个人的成就,得到了国内外一致赞扬,其实无法查清。这些评价不实在,没有做到实事求是。

本次增选院士,共有822名候选人,全部在报刊和互联网上向社会公布,因而也接到不少投诉信。这些信中有的具体指出候选人的问题,如指出某人在科学道德上存在问题,他在哪个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其实不是他写的。像这类有具体事实、有实质性内容的投诉,工程院都去查清了,并且作出了相应的决定。

但是,潘家铮同时指出,多数投诉信不署名,又没有实质性内容,这种情况无法去查,也找不到投诉人。潘家铮呼吁,今后投诉者要署名,中国工程院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一定为投诉者保密。还有一类投诉信属于攻击、谩骂性质,不作处理。

潘家铮说,我国科技界的学风道德总的情况比较好,但不可否认,这几年不正之风也有些蔓延

关于目前存在的不良的学风道德状况,潘家铮说,有三种情况使人反感。用比喻的说法,一是“小偷”,二是“骗子”,三是“强盗”。“小偷”,即把别人的劳动成果窃为己有,如将别人的论文一改,自己署名发表。“骗子”,即弄虚作假,明明做出的实验没有规律,他却伪造数据、修改数据,有意弄出假成果骗人。“强盗”,是指利用自己的权势霸占别人成果。如有的人是所长、院长或是有威望、有身份的人,利用自己的权势压人。别人的成果,他署名在第一位。在科技界这三类情况不能说很普遍,但时有出现。

潘家铮说,人们需要在科研上做出成绩,需要职称、提升,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是使人更加努力工作。另一方面是有人在这种压力下走歪路,比如,有的人不愿脚踏实地地工作,而想一鸣惊人,利用关系让首长批几个字,然后到处行骗。我们希望科技界更多地出现第一种情况,把心思放到努力工作上去,同时要注意防止第二种情况,刹住不讲科学道德的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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